1、糖尿病妇女应计划妊娠,在糖尿病未得到满意控制之前应采取避孕措施。应告知已妊娠的糖尿病妇女在妊娠期间血糖强化控制的重要性以及高血糖可能对母婴带来的危险。
2、 在计划妊娠之前,应认真地回顾如下病史:(1) 糖尿病的病程;(2) 急性并发症,包括感染史、酮症酸中毒和低血糖;(3) 慢性并发症,包括大小血管病变和神经系统病变;(4) 详细的糖尿病治疗情况;(5) 其他伴随疾病和治疗情况;(6) 月经史、生育史、节育史;(7) 家庭和工作单位的支持情况。
3、由糖尿病医师和妇产科医师评估是否适于妊娠。
4、如计划妊娠,应在受孕前进行如下准备:(1)全面检查,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2) 停用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控制血糖;(3) 严格控制血糖,加强血糖监测。餐前血糖控制在3.9-6.5mmol/L;餐后血糖在8.5以下mmol/L范围,HbA1c控制在7.0%以下(用胰岛素治疗者),在避免低血糖的情况下尽量控制在6.5%以下;(4) 严格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将控制高血压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II 受体阻断剂(ARB)改为甲基多巴或钙通道阻滞剂;(5) 停用他汀类及贝特类调脂药物;(6) 加强糖尿病教育;(7) 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