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陕字[2008]12号文件《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通报表彰了全省2007年在精神明文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我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咸阳市卫生系统唯一一家、陕西省核工业系统近年来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省、市、区、局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和谐创建力度,保持和发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在工作中积极开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出系列让利政策,救济困难患者,彰显白衣天使高尚医德。扶贫济困、帮扶结对村庄,改善教学和群众生活环境,深受省市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在院内大力推行文明服务,创新科技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患者,深化医院文化建设,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各项工作有声有色。领导干部团结协作,和谐共处,廉洁奉公,一心谋发展,职工工作热情高涨,充分展现了医院上下奋发进取、求真务实的良好风貌。
经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在全省各行各业脱颖而出,荣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丰富了医院文化建设,也为我院品牌建设锦上添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依托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光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响应卫生系统医改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更好的服务于患者和社会。